一、政策依据
1、《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▓法》(沪科【2013】25号)
2、《关于开「展上海市2017年度“科技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”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沪科【2017】36号)
二、优惠政策
1、技术创新项目:创新资金一次∞性定额补助10万元/项(后补助),新区对立项的技术创新项目给与1:1匹配经费资助。
2、创投联↙动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30万元(前补助),且不超过投资额50%,主要用于实施期内研发投入,新区对立项的创投联动项目给予一定的匹配经费资助。
三、申报条件
前置条件:上海市创新业大赛优胜企业。
1、已在本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、制造、生产及服务等业务,无知识产权纠纷,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科技企业。
2、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;
3、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,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不低于30%,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%;
4、上年度用于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〗入的5%;
5、同一企业获得创新@ 资金资助的次数不超过3次;
6、同一年度内,同一企业限申请一个创新资助资金项目;
7、承担过创新资金的企业,以下情况之一的,不予支持:
(1)立项项目还在执行中,2017年2月28日前尚未验收,
(2)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,时♀间未超过3年,
(3)立项项目被终♀止,时间未超过过5年;
8、支持《上海市科技创新“十三五”规划》重点发展领域;
9、申请企业应承诺并落实不少于市区两级申请资金总额的自筹资金。